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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小区确权公告(6则)

发布时间:2022-02-17 11: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公告

根据潮安区庵埠镇鱼市三巷市场内粮所宿舍楼全体业主的申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潮安区庵埠镇鱼市三巷市场内粮所宿舍楼全体业主因原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而共同拥有使用权的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及《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 行)》(安国土资规〔2018〕1号)等规定,该宗地拟确权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坐落: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鱼市三巷市场内粮所宿舍楼,使用权面积248.36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分别为:北:西北至鱼市三巷,以界线为界;东:东北至公产房(公房列00075号),墙各有;南:东南至林崇忠宅,墙各有;西:西南至路,以界线为界,该宗地拟予确权给潮安区庵埠镇鱼市三巷市场内粮所宿舍楼全体业主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告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9日前以书面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我局将同意批准上述宗地确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2年2月17日

公告

根据潮安区庵埠镇官里马厝池20号集资楼全体业主的申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潮安区庵埠镇官里马厝池20号集资楼全体业主因原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而共同拥有使用权的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及《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 行)》(安国土资规〔2018〕1号)等规定,该宗地拟确权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坐落: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官里马厝池20号,使用权面积750.37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分别为:北:西北至巷,墙自有;东:东北至巷,墙自有;南:东南至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官里复兴街道居民住宅用地,墙他有、至巷,墙自有;西:西南至滴水巷,墙自有,该宗地拟予确权给潮安区庵埠镇官里马厝池20号集资楼全体业主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告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9日前以书面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我局将同意批准上述宗地确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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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2年2月17日

公告

根据潮安区庵埠镇官里田下巷2号全体业主的申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潮安区庵埠镇官里田下巷2号全体业主因原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而共同拥有使用权的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及《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 行)》(安国土资规〔2018〕1号)等规定,该宗地拟确权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坐落: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官里田下巷2号,使用权面积159.45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分别为:北:东北至中直街,墙自有;东:东南至会馆头路,墙自有;南:西南至田下巷,围墙自有;西:西北至杨宅,墙自有,该宗地拟予确权给潮安区庵埠镇官里田下巷2号全体业主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告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9日前以书面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我局将同意批准上述宗地确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2年2月17日

公告

根据潮安区庵埠镇官里文祠亭巷教师集资楼全体业主的申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潮安区庵埠镇官里文祠亭巷教师集资楼全体业主因原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而共同拥有使用权的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及《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 行)》(安国土资规〔2018〕1号)等规定,该宗地拟确权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坐落: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官里文祠亭巷教师集资楼,使用权面积529.81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分别为:北:东北至亭巷,墙自有;东:东南至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官里复兴街道居民住宅用地,围墙自有;南:西南至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官里复兴街道居民住宅用地,围墙自有;西:西北至巷,墙自有,该宗地拟予确权给潮安区庵埠镇官里文祠亭巷教师集资楼全体业主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告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9日前以书面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我局将同意批准上述宗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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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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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7日

公告

根据潮安区浮洋镇新兴街与荣兴街交界处统建楼B座全体业主的申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潮安区浮洋镇新兴街与荣兴街交界处统建楼B座全体业主因原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而共同拥有使用权的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及《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 行)》(安国土资规〔2018〕1号)等规定,该宗地拟确权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坐落: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新兴街与荣兴街交界处统建楼B座,使用权面积390.00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分别为:北:西北至新兴街,以界线为界;东:东北至荣兴街,以界线为界;南:东南至陈宅,墙各有;西:西南至通巷,墙自有,该宗地拟予确权给潮安区浮洋镇新兴街与荣兴街交界处统建楼B座全体业主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告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9日前以书面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我局将同意批准上述宗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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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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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7日

公告

根据潮安区浮洋镇新兴街与荣兴街交界处统建楼A座全体业主的申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我局拟对潮安区浮洋镇新兴街与荣兴街交界处统建楼A座全体业主因原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而共同拥有使用权的一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及《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 行)》(安国土资规〔2018〕1号)等规定,该宗地拟确权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地坐落: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新兴街与荣兴街交界处统建楼A座,使用权面积308.75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分别为:北:西北至新兴街,以界线为界;东:东北至滴水巷,以界线为界;南:东南至铺后池巷,以界线为界;西:西南至荣兴街,以界线为界,该宗地拟予确权给潮安区浮洋镇新兴街与荣兴街交界处统建楼A座全体业主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告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9日前以书面向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我局将同意批准上述宗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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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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