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超明生前与配偶马丽群共同共有,以蒋超明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春光谢厝金山里B幢603房,建筑面积75.45平方米, 《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0105982号,四至:东至602号房;南至空间;西至梯间、604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马丽群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蒋超明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