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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出台措施鼓励生态安葬参与者可获得1000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2-02-22 12:0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引导群众转变丧葬观念,推行生态安葬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近日印发了《潮州市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对自愿参加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集中组织开展生态安葬活动的潮州市户籍居民,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生态安葬即绿色殡葬,是推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骨灰安葬方式,主要表现为花葬、草坪葬、树葬、海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葬方式。《办法》指出,市民政局每年会在饶平县柘林镇七星礁等海域或市黄田陵园负责组织1至2次骨灰海葬、树葬、花葬等生态安葬活动,并在市黄田陵园设立集中纪念设施,方便群众祭拜和纪念。

其中,生态安葬活动坚持以自愿为原则,潮州市户籍居民、常住潮州市的外地户籍居民均可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市民政局组织的生态安葬活动。对于符合条件且不设立专位祭祀的潮州市户籍居民,每份骨灰可享受1000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还可领取纪念证书及在集中纪念设施镌刻逝者名字。(潮州日报记者 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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