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8 16:4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区召开法规宣讲会,进一步加深我区各有关单位对新施行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更好推动相关《条例》在我区贯彻落实实施。
《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与促进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和《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三部《条例》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从规范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保护措施、完善有关鼓励措施、促进文化保护项目活化利用、规范文化市场管理秩序等方面做出规定,重点解决工艺美术保护促进、潮剧文化传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宣讲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庄瑾瑜详细说明工艺美术、潮剧、红色文化资源如今的发展现状,引经据典,广泛拓展,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基本内容、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对三部《条例》进行系统宣讲。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员要结合“双联系”制度落实,认真抓好三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有效推动《条例》在我区贯彻实施,助力潮州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