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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瀚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10:2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孙筱明生前与配偶孙美华共同共有,以孙筱明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韩晖名庭九幢二梯802号房,建筑面积142.94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号码列:粤(2018)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65号,四至:东至空间和梯间;南至空间和梯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和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孙宁瀚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孙筱明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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