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森因保管不善,遗失申请业务号为:44510220210927000020号的《潮州市不动产综合业务收件单(回执)》壹张,申请办理的不动产坐落于潮州市春荣路莲花园B幢404房。现郑维森声明该《潮州市不动产综合业务收件单(回执)》作废,并向我局申请领取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