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4 08:51:30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加强潮州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不断优化城区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通告如下:
一、潮州大道、潮枫路、枫春路等16条道路(见附件)为潮州市城区第一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严管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二、市城区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示(含限时禁止停车标示)的道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违法停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在“严管路”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四、在停车泊位上停放的车辆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停放,应当按照停车泊位指示的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对长时间停放、影响道路通行且无法联系车主的“僵尸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拖移。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有、挪用、撤除或设置停车障碍。如有违反,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拒不配合,或者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3日
潮州市城区第一批机动车
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
1、新风路(枫溪广场至站前三路口)
2、潮汕公路(枫溪广场至云英路口)
3、春荣路(新洋路口至西荣路口)
4、新洋路(银槐北路口至体育馆口)
5、绿榕北路(西荣路口至潮州大道口)
6、潮州大道(南堤路口至外环北路口)
7、潮枫路(西荣路口至潮州大道口)
8、枫春路(枫溪广场至南堤路口)
9、南堤路(韩江大桥西至潮州大道口)
10、城新路(环城西路口至绿榕南路口)
11、天水路(韩江大桥西至环城北路口)
12、环城西路(北园路口至城新路口)
13、环城南路(城新路口至韩江大桥西)
14、中山路(防汛通道至环城西路口)
15、开元路(环城西路口至太平路口)
16、新桥路(环城西路口至枫春路口)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