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9 17:3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江东镇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三元塔
修缮项目范围内坟墓迁移的通告
为推进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三元塔修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尽快落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调整江东镇三元塔修缮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2]63号)文件精神,现就项目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的实施方法
因项目的特殊性和实施的需要,迁坟以分期分批实施。首期为项目本体加固工程(鲤鱼山的西北侧山体)范围内的坟墓。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迁坟的,再另行通告。
二、迁坟的范围
本通告的迁坟范围为项目本体加固工程范围内的坟墓(范围以征用地现场标识物为准)。坟主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到井美村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将按无主坟墓统一处理。
三、迁坟的补偿标准
按安府规[2019]3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告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