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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水务局召开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及2022年防汛保安转型执法行动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06 19:59:33 来源:潮州信息网

2022年3月31日,市水务局召开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及2022年防汛保安转型执法行动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苏怀忠主持,各县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水务局局长,韩江市区段沿岸的意溪镇、磷溪镇、城西街道、凤新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市水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广东省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动员令”,听取各县区关于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及2022年防汛保安转型执法行动等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的开展为保障河道行洪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挥河长制作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全力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贯彻落实省总河长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省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签发2022年第1号综合河长令,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对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和措施。各县区要迅速贯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推动该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点面结合,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到位。一是攻坚上级下发问题。对照省下发13个问题清单,各级要逐宗制定整治方案,按照清单中的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按时完成整治。水利部下发遥感图斑,要逐宗分析,认真复核,及时上报复核情况。对复核认定为妨碍行洪问题的,要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按时完成上级下发整治任务。二是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要在自查发现问题及上级下发问题进行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河,行政巡查等工作,进一步开展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对排查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制度,整改一宗,销号一宗。

三、强化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按照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各县区要有效衔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汛前工程隐患排查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等工作,多措并举,靶向发力,依法查处影响防汛安全、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严格督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见实效。各级河长要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作为巡河履职的重要内容,在巡河中及时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整治情况开展针对性巡查,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河长办、水务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开展跟踪督查工作,推动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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