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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枫溪区田头何经济联合社“三旧”改造方案(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2 16: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潮州市枫溪区路东办事处及田头何经济联合社的申请,我分局组织编制了《田头何旧厂房改造用地改造方案(草案)》,现根据“三旧”改造相关规定,对该草案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枫溪区田头何经济联合社“三旧”改造方案

(草案)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枫溪片区用地X20管理单元(X20-04)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拟对位于潮州市枫溪区田头何涵嘴前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潮州市枫溪区田头何涵嘴前,北至田头何村集体用地,南至田头何村集体用地,西至巷道,东至护堤路(详见勘测定界图),主体地块总面积0.2308公顷,其中已有0.1164公顷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潮府集用[2000]字第4007200003号),剩余用地面积0.1144公顷属于田头何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拟保留其集体建设用地性质,按程序上报审批。

(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原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原有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容积率为0.69,已全部拆除平整,已空置、无产值。

(三)标图入库情况。改造范围内的主体地块已全部标图入库,图斑号为44512100075。

(四)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0.2308公顷,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清晰、无争议,0.1164公顷用地已登记发证(证号:潮府集用[2000]字第4007200003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田头何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0.1144公顷用地无合法用地手续,用地发生行为在198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

(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已经批准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村庄(203)建设用地,按规划分类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

改造范围内涉及田头何经济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0.1144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已经田头何村2/3以上的村民代表依法民主表决同意。

(二)补偿安置情况。

0.1144公顷需办理转用手续,拟保留其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涉及补偿安置。

(三)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

不涉及土地征收。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原权利人自行改造方式,由田头何经济联合社作为改造主体,申请完善相关规划、用地手续后,实施全面改造。改造后将用于加油加气站,容积率≤1.2,建筑面积约为0.2770公顷;全面改造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6000万元。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改造范围内0.1144公顷用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五、资金筹措

改造项目拟投入改造资金为1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元。

六、开发时序

该地块将按城市规划要求改变土地用途,并按“三旧”改造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供地,改造原则上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计划2022年9月开始动工建设,并在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七、实施监管

项目批准后将严格按照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并自觉接受枫溪区管委会的监管。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枫溪分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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