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8 11:2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确定我市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保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5号)文件精神,经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组对各有关单位推荐的传承人进行资格评审,并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议审议,同意认定林汉彬等23位同志为潮州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潮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OO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