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7 17:4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潮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10楼
邮政编码:521000
电子邮箱:czsylbzj@163.com
传真电话:0768-2129285
附件:《潮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