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30 09:1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陆启哲、黄惠婷、陆杰生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经济开发实验区(D5-2-1,D5-2-3地块)金晖园四幢二梯130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号码列:粤(2018)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505号,建筑面积120.47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一梯1302号房、空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梯间、1302号房;北至梯间、空间、1302号房的不动产。原为陆启哲、黄惠婷、陆杰生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1/3份额。
现继承人陆杰生向我局申请继承其父亲陆启哲的上述不动产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