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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部门联动重拳打击“山寨证书”!

发布时间:2022-06-04 10:34:28 来源:潮州信息网

重拳出击,

“山寨证书”要被整治了

6月2日,广东省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在广州召开,省人社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行动,重拳打击“山寨证书”。

启动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和治理内容,发布了“山寨证书”典型特征和相关案例,并对全省“山寨证书”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启动。

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规培训等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广东四部门联动重拳打击:

人社部门将对各类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机构进行全面监督;

网信部门将对利用培训评价发证进行网络诈骗的网站和新媒体账号进行精准打击;

公安部门将对与“山寨证书”相关的欺诈、骗取培训评价费用,非法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对侵害正规机构权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日前,广东印发《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聚焦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突出的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乱培训、乱评价、乱收费行为,主要包括:

违规使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字样和标识

以“包过”“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等噱头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的虚假宣传

违规培训、违规收费、违规发证等情况

有人花高价买了“山寨证书”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在2020年12月底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技能人才水平评价由过往政府认定发证,改为经政府备案的认定机构发证。

但有些机构和个人受利益驱使,打着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发放各类“山寨证书”进行牟利。 

“前段时间,网上一个声称考一个‘碳排放管理师’可以‘躺赚’20万元的宣传广告吸引了很多求职者的关注,但是有不少消费者报名缴费之后,广告发出方却集体失联,面对这些‘割韭菜式’的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希望消费者理性对待。”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何秀文说道。

据悉,尽管国家、社会、行业和用人单位对“山寨证书”不予认可,但因为打着“政府授权”等假借行政机关名义的幌子,对劳动者来说具有迷惑性。

一些不明真相的劳动者花高价买了“山寨证书”。实际上,这些“山寨证书”不但不被纳入国家技术技能人才统计范围,而且也无法享受技能晋升财政补贴、人才引进、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惠民政策。

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奕华表示,“山寨证书”打着全国或国际相关单位旗号的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技能等级的培训、发证等名堂层出不穷,极端夸大其证书的名堂、作用。“山寨证书”机构乱收费,还宣称可以不培训、不评价“走过场”发证,亟需整顿。

如何甄别证书是否正规?

省人社厅介绍,将发布培训评价机构白名单、通报典型案例,并将建立培训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劳动者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问题线索

人社部门介绍,目前人社部门推行的技能证书主要有三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格评价,合格者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021年,人社部调整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共计72项)(查询网址: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SYgundongxinwen/201710/t20171024_280005.html)。

劳动者要仔细核对所申报的职业(工种)是否在目录内,如遇到宣称可以考取目录以外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务必谨慎辨别。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则是针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且国家职业分类大典3-6类内的职业(工种)及人社部发布的技能类新职业,由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评价,对合格人员颁发的证书。

劳动者在报考时,一定要认清评价机构是否经过人社部门备案。(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886059.html)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经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者,可取得考核实施机构(评价机构)颁发的相应项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需要依据经人社部备案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及考核规范进行考核。(广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关信息:http://hrss.gd.gov.cn/zmhd/cjwtk/qt/content/post_3823698.html)

新闻知多点:认清“山寨证书”特征

1、虚假宣传

“山寨证书”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厅(局)”和以“不限年龄”“不限专业”“无门槛”“包过”“积分入学”“积分入户”“评职称”“高补贴”“高收入”“权威证书”“官方认证”“就业凭证”“录用依据”等噱头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虚假宣传

比如:前段时间,网上一个声称考一个“碳排放管理师”可以“躺赚”20万元的宣传广告吸引了很多求职者的关注,但是有不少消费者报名缴费之后,广告发出方却集体失联,面对这些“割韭菜式”的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希望消费者理性对待。

2、违规制作

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如:违规使用“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违规使用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的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比如:某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义颁发“职业素养水平(高级)”“导弹维修工程师”“警察管理师”等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工种)名称既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证书也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该机构也不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印有“全国”“职业资格”等字样的证书,违反了国办73号文、人社部68号文相关规定。

3、违规培训

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招生培训;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招生培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非法颁发或伪造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资格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恶意终止培训、抽逃培训资金、骗取(套取)财政补贴等。

比如: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职业培训资质,却大肆宣传招生考取汽车维修轮胎工等证书,并以“积分入户、积分入学,报考不需要任何条件”为利诱,串谋组织假培训、编造假申报材料,勾结实施假考试,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最终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混淆视听

利用机构改革磨合期和制度转轨完善期的机会,故意登记使用相近原政府机关名称,如“×××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建设/评价)中心”等,以图涉嫌欺骗欺诈消费者或用人单位。

比如:“某行业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委员会”颁发小儿推拿师(高级)证书,其机构并没有任何法人资质,伪造的证书编号还打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技能行政区”的字眼,其表述存在严重失实的问题,已构成涉嫌侵权行为。

证书信息在哪查?

1、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网

登录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网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osta.org.cn/。

2、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osta/。

证书查询一般需要输入证书编号、证件号码或姓名。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的相关等级认定证书也纳入上述查询平台查询。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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