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0 11:1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张惠兰因保管不善,遗失位于潮州市枫溪镇李厝内6号,证号列:粤房证字第1699711号,建筑面积:39.89平方米,四至:东至巷仔;南至埕;西至佘亚槌宅;北至路,以及证号列:粤房证字第1797033号,建筑面积:20.22平方米,四至:东至巷仔;南至滴水巷;西至巷仔;北至路的《房屋所有权证》贰本。现张惠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资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2年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