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1 09:27:00 来源:潮州信息网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潮州市民政局发布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残疾人二项补贴标准。至此,今年度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的提标工作全面完成,新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有哪些?小编为您一一列出: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标准和人均补差水平
?2022年度我市综合居民基本生活必须的消费品支出增长幅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基础上,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标准尤其是农村标准进行大幅度提标,提标后为: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4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2元/人月,该标准适用于全市各县区;
二、潮安区、湘桥区、枫溪区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为城镇不低于673元/人月、农村不低于320元/人月;饶平县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为城镇不低于673元/人月、农村不低于326元/人月。
特困供养标准
2022年度特困供养标准按不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倍提标,提标后潮安区、湘桥区、枫溪区标准为城镇16128元/人年、农村11760元/人年,饶平县标准为城镇16200元/人年、农村11760元/人年。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2022年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后为: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969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333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333元/人/月。
残疾人二项补贴标准
2022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8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2元/人/月。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镇最低生活标准1.5倍以下,即2022年度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为1260元/人月。
来源: 潮州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