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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树华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17:0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吴维标与詹静莲生前共同共有,以其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枫溪区长德路新德园B区长德路119号门市, 建筑面积40.58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6036005、2016036006号,四至:东至117#门市;南至梯间、117#门市;西至121#门市;北至长德路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吴树华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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