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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琛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1:0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兹有继承人蔡琛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王惠吟遗下的以其名义购买的位于潮州市潮枫路25号综合楼前座401号房,建筑面积106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该不动产属于王惠吟与丈夫蔡增发共有,夫妻双方各占一半的份额。

现继承人蔡琛向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继承上述不动产中王惠吟占有的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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