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2 10:5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全区广大群众、朋友们:
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发生坍塌事故,人员伤亡惨重,令人悲痛,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省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目前我区已全面启动全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开展拉网式排查,希望广大群众本着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态度,积极响应、主动参与,配合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承担房屋安全使用和维修责任,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对房屋定期进行检查,自觉做到“六个不得”:一不得违反规划或设计擅自加层,改变使用用途;二不得擅自超过设计标准增大楼板荷载;三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四不得擅自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五不得违规搭建、擅自开挖房屋地面和地下室;六不得将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出租、转让或用作生产经营场所。对经排查鉴定为C/D级危房的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必须主动配合镇政府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立即撤离居住人员,做好安全围挡警示,尽快予以加固或拆除。
自建房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请人民群众积极配合,自建房建设或改造都需要做到“三要”:一要经过专业人员设计施工图纸,二要有具备相应资质专业队伍施工,三要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广大群众如有发现自建房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存在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分隔群租,擅自改变承重结构,超设计增加荷载等行为,周边施工影响安全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上报属地街道或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广大群众朋友们,自建房安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大家的积极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全民参与,齐心协力,坚决打赢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新潮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潮安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