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徐元潮和李春蕊生前共同共有,以李春蕊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田墘38号三幢403号房, 建筑面积:63.35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地证字第0012926号,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梯间、李宅;西至空间、梯间;北至陈宅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徐丽媛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 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