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徐元潮和李春蕊生前共同共有,以徐元潮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环城西路建兴里一幢201号房, 建筑面积:101.84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地证字第1222209号,房屋四至:东至202房、梯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徐丽娇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 7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