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8 15:1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刘潮钦生前与配偶张若娥共同共有,以刘潮钦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绿榕北路馨乐楼B1幢404房,建筑面积141.77平方米, 《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5311925号,四至:东至空间;南至梯间、空间;西至403房、梯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张若娥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刘潮钦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