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5 15:3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蓝伟毅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环城西路道后巷21号7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列:粤房字第1860034号,证载建筑面积87.64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87.62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703号房;北至703号房、空间的不动产,为蓝伟毅、黄灿珠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一半为被继承人蓝伟毅的遗产,另一半为黄灿珠个人所有。
现继承人蓝玉波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蓝伟毅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