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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强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0:0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刘绍雄生前遗有位于潮州市后沟村福平街24号吉园三梯601房,建筑面积115.72平方米,四至:东至空间,南至伸缩逢、空间,西至空间,北至梯间,《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0115005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刘绍雄人个单独所有。

现继承人刘俊强向我局申请继承刘绍雄遗下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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