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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饶平县渔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08-08 09:31:20 来源:潮州信息网

8月5日,饶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致饶平县渔民朋友的一封信》,详情如下:

致全县渔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渔民朋友们:

8月16日,全县将结束南海伏季休渔,又到了每年的捕捞生产旺季,广大渔民朋友们整装待发、喜迎丰收。但是,当前国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南海沿岸国家和台湾地区疫情持续处于高位。随着开渔到来,海上疫情输入风险陡增。在此,请广大渔民朋友们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在开捕后进行生产作业的时候,主动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01

自觉落实出海报备,返港报告

要主动落实人员、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备制度。各类船舶出海生产作业前须于出海前24小时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等管辖机构、属地镇村(社区)报备,从指定地点出海,在指定海域作业;在完成海上生产作业后准备返港时,要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等监管部门及靠岸的属地镇村(社区)保持沟通联系,在船舶靠岸后立即报告,并配合监管部门及属地镇政府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严禁私自上岸活动、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严禁私自搭载其他人员上岸。

02

避免前往敏感海域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海域作业

出海船舶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靠岸登陆或与当地人员接触,严禁前往敏感海域实施违法捕捞作业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海上作业期间,出海作业时不得拆卸、破坏、屏蔽北斗示位仪(定位仪)、AIS等设备,不得与台湾地区、菲律宾、泰国等的人员、船只接触或进行船舶补给、鱼获交易,如无意接触了境外人员、船只要第一时间报告,自觉配合落实隔离管控等措施,因隐瞒不报告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03

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要注意日常防护,与其他船只人员接触要戴好口罩,日常要主动开展核酸检测,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落实定期核酸采检。要及时关注个人日常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应提前向属地镇村(社区)和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按规定程序上岸及时治疗并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同时,接种疫苗是当前最经济、最有效的防御手段,请渔民朋友们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应种尽种”。

04

严禁参与海上非法交易、捕捞、加油或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

特别要提醒渔民朋友,必须依法依规生产和经营,不支持参与海上非法交易、非法捕捞、非法加油、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上述行为不仅违反国家法律,危害自身安全,更有可能造成疫情输入扩散,将面临法律制裁,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有上述行为的线索信息,可拨打公安报警电话或属地镇政府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核实后,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预祝大家一帆风顺、满载而归!

饶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来源:饶平发布、饶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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