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9 17: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为改善古城交通运输秩序,为市民游客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潮州市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古城区联合开展违法违规三轮车交通运输秩序整治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古城区域。
三、整治对象:无牌证人力三轮车、私自加装电动装置人力三轮车、持有效牌证人力三轮车的违规经营行为;无牌证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下同)、非法拼装三轮摩托车、持有效牌证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行政处罚:违反《潮州市城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施处罚。
五、其它事项
(一)整治期间,相关从业人员申请使用合规客运人力三轮车开展经营活动的,市交通运输局予以优先安排。
(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古城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提升古城旅游形象。
(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