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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超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5 16:5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章启标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城新西路新南路粤潮花园C座首层1号车库,《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2331791号,建筑面积20.68平方米,四至:东至埕;南至埕;西至2号车库;北至5号车库的不动产,为章启标、吴楚卿的共有财产,双方各占有一半份额,一半为被继承人章启标的遗产,另一半为吴楚卿个人所有。

现继承人章超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章启标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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