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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西都骨灰楼堂用地等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17:31: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我局组织编制的关于西都骨灰楼堂用地,凤城生态水乡项目一期留用地,世界潮人文旅项目二期留用地,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留用地,110千伏东津输变电工程留用地,坪埔变电站留用地,凤城生态水乡项目二期留用地,凤城生态水乡项目三期留用地的《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51002022006),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进一步减少坟地乱埋乱葬等现象,将建设西都骨灰楼堂于西都村。同时,为确保凤城生态水乡项目一期、世界潮人文旅项目二期、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110千伏东津输变电工程、坪埔变电站重点项目征地工作顺利推进,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拟在下坪村、莲上村、橡埔村、上津村、四宁村、坪埔村安排留用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

根据《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项目范围内共有17.2943公顷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规划》不相符。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在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时,应重点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关于共同推进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函》(潮自然资空规〔2021〕118号)中“预支我市建设用地规模6400亩,用于保障‘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的要求,本次项目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形,拟使用市预支规模17.2943公顷。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要求编制本方案,以保障本项目用地需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湘桥区意溪镇西都村、下坪村、莲上村、橡埔村、上津村、四宁村、坪埔村,用地总面积17.2943公顷,共涉及8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7.1936公顷、建设用地0.0774公顷、未利用地0.0233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由农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涉及地质灾害低、中易发区,在项目用地报批前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地质防治工作。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 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潮州市预支规模17.2943公顷。使用后,湘桥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均增加17.2943公顷,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增加0.1012公顷。

2. 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现状耕地面积0.4262公顷,占用的耕地将由区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湘桥区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湘桥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湘桥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

1、湘桥区意溪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4张;

2、湘桥区意溪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4张。

潮州市湘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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