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图雄与配偶陈素云生前共同共有,以余图雄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北门外新土地39号301房(二幢), 建筑面积:68.98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字第3903226号,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302房、空间;西至梯间、空间;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洪楚玉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