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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一经济联合社“三旧”改造方案(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5 19:0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一经济联合社“三旧”改造方案(草案)公示

根据潮州市枫溪区长德办事处及枫溪区长美一经济联合社的申请,我分局组织编制了《枫溪区长美一经济联合社“三旧”改造方案(草案)》,现根据“三旧”改造相关规定,对该草案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枫溪区长美一经济联合社“三旧”改造方案(草案)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枫溪片区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对位于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一村长美气站用地进行改造。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一村长美气站,北至长美一村集体用地,南至长美一村村集体用地,西至巷道,东至长美一村集体用地(详见勘测定界图),主体地块总面积0.5973公顷,属于长美一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拟保留其集体建设用地性质,按程序上报审批。

(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目前作为气站仓储之用,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容积率为0.15,年产值约为1000万元。

(三)标图入库情况。改造范围内的主体地块已全部标图入库,图斑号为44512100001。

(四)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0.5973公顷,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权属清晰、无争议,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长美一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无合法用地手续,用地发生行为在198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

(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已经批准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工业(0601)用地,按规划分类为供燃气用地(U13)。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

改造范围内涉及长美一村经济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0.5973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已经长美一村村2/3以上的村民代表依法民主表决同意。

(二)补偿安置情况。

0.5973公顷需办理转用手续,拟保留其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涉及补偿安置。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不涉及土地征收。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原权利人自行改造方式,由长美一村经济联合社作为改造主体,申请完善相关规划、用地手续后,实施全面改造。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建设改造,用于供燃气;全面改造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10000万元。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改造范围内0.5973公顷用地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五、资金筹措

改造项目拟投入改造资金为4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4000万元。

六、开发时序

该地块将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实施建设,并按“三旧”改造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供地,改造原则上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计划2023年1月开始动工建设,并在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七、实施监管

项目批准后将严格按照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并自觉接受属地人民政府的监管。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枫溪分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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