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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26 09:5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记者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潮州市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设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三家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扩展参保患者用药渠道,方便他们就医购药。

据介绍,“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合理需求,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潮州市目前试点“双通道”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潮州市中心医院潮州市人民医院两家医疗机构,试点定点零售药店为潮州市湘桥区宏新药房、潮州市新千禧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大药房、潮州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城新分店。参保患者所申请的门诊特定病种须定点在上述两家试点的医疗机构,方能在试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结算。

购药流程及报销结算相关政策如何?记者了解到,“双通道”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零售药店执行统一的支付标准和价格政策。根据潮州市门诊特定病种有关规定,按开具外配处方“双通道”医疗机构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相应待遇,基金支付比例按照开具门诊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执行。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其基金支付限额合并计算。此外,目前潮州市参保人住院或在非上述试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双通道”药品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目前潮州市执行省统一的“双通道”管理药品用药范围,药品共291个种类,包括229种西药和62种中成药,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抗血栓类和恶性肿瘤等多种疾病的治疗领域,患者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极大地满足了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潮州日报记者 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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