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7 09:43:09 来源:潮州信息网
关于进一步加强
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为深入推进潮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潮州市道路停车秩序,不断优化潮州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潮州市道路停车秩序通告如下:
一、潮州大道、潮枫路、枫春路等35条道路(见附件)为潮州市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严管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二、潮州市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示(含限时禁止停车标示)的道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违法停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在停车泊位上停放的车辆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停放,应当按照停车泊位指示的方向和位置有序停放。对长时间停放、影响道路通行且无法联系车主的“僵尸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拖移。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有、挪用、撤除或设置停车障碍。如有违反,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拒不配合,或者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8月24日
附件:35条“严管路”>>
潮州市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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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可查看大图)来源: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