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王润波和杨彩屏生前共同共有,以王润波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永护路齿轮厂宿舍2号门市(首层), 建筑面积:21.09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字第3903980号,房屋四至:东至永护路;南至巷;西至3号门市;北至1号门市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王培镇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 8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