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杨映中生前与配偶谢清杏共同共有,以杨映中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福安路南侧5号综合楼302房, 建筑面积144.57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2363248号,四至:东至过道、303房;南至空间;西至301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谢清杏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杨映中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