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2 15: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潮人公园,历史征地项目留用地)的公告
我局组织编制的关于潮人公园,历史征地项目留用地的《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 4451002022007 )》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分解下达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潮自然资通〔2020〕3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潮人公园,历史征地项目留用地项目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城西街道,本项目主要用于整体提升湘桥区仙洲岛风貌,打造市民休闲游憩活动场所和潮人文化传播场所,进一步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同时解决城西街道仙洲岛部分重大建设项目的历史留用地问题,让群众安居乐业,保持社会稳定。
根据《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项目范围内共有10.6008公顷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规划》不相符。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对各地级以上市分别预下达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 5000 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参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的要求,本次项目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形,根据《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分解下达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潮自然资通〔2020〕35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以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湘桥区城西街道下洲村,用地总面积10.6008公顷,涉及3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0477公顷、建设用地1.5531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不涉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在项目用地报批前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地质防治工作。
1. 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潮州市本级预支规模10.6008公顷。使用后,湘桥区规划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增加10.6008公顷。
2. 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涉及占用现状耕地4.7944公顷(其中水田有1.4046公顷,水浇地有3.3898公顷),占用耕地将由区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湘桥区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不影响湘桥区规划耕地保有量任务的落实。
3.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湘桥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
潮州市湘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