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4 09:24:58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消费券第五次第二轮发券活动
中秋佳节快到啦
走亲访友的礼盒
中秋家宴的聚餐
饭后赏月的酒水
假期旅途的点心
……
这些你都准备好了么
哦!别忘了还有
最最最重要的潮州消费券
第五次潮州消费券
启动第二轮发券活动啦
中秋要囤货和聚餐的小伙伴
记得报名领券哦
时间安排活动报名时间
9月4日9:00—21:00
抽奖领券时间
9月6日9:00—21:00
核销用券时间
9月7日12:00—9月14日12:00
(有效期7天)
注:
?已报名第五次潮州消费券的用户不需要再次报名,可直接参与抽奖领券!未报名的用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约报名,才可抽奖领券。
?只允许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东潮州”且定位显示在“潮州”的才可报名;
?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1次。因报名领券和支付核销须同一人,不建议无支付能力的人群报名。
如何查看自己是否成功报名?
点击首页右上角“报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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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状态查看”即可查看报名情况
消费券类型第二轮发券活动
将延续上一轮消费券面值
专用券仅限在家电、摩托/电动车商家使用
通用券在所有参加活动商家中使用
使用规则1.单一商品可以叠加使用多张消费券但消费券累计金额不可超过单一商品零售价的 20% 。
2.专用券在完成支付后,须开具发票,商品明细需在发票中或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货清单中列明(并加盖公章),上传核销系统作为消费凭证。
3.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包括报名领券、核销支付),不可转让,不可储值,不可售卖、不可截图。
4.使用消费券需领券人本人现场支付现场核销。
5.使用消费券后未当场支付的或无法提供完整有效支付凭证及消费明细凭证的,视为作废。
6.消费券在用户满足条件消费时自动减免核销。消费券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可重复使用,本活动消费券可与商户其它优惠活动叠加使用,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叠加使用。
7. 消费券核销时,以电子支付凭证或正式发票为准。
8.本次活动规则解释权在潮州市商务局。
活动商家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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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快乐中秋节
还在等什么
快来报名吧!
来源:潮州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