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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锦明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11:23: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被继承人林陶成和章三妹生前共同共有,以林陶成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廖厝巷驸马埕后巷4号,建筑面积:97.68平方米,证载土地面积72.00平方米,实测宗地面积:72.1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1800030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列:州府国用字(1990)第900100600254,四至:东至附马巷;南至卢宅、谢宅;西至附马巷;北至秦宅、李宅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林锦明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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