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被继承人朱诗宇遗下的以朱诗宇、朱海荣名义购买的位于潮州市湘桥区绿榕路与宾园路交接处西北侧绿榕湖畔花苑三幢502房,建筑面积105.31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该不动产属于朱诗宇与朱海荣共同共有,双方各占一半的份额。
现继承人朱海荣向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继承上述不动产中朱诗宇占有的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