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0 20:38:23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州市宏通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住所及机构名称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住所由“潮州市新洋路邦妮花园二期10-11号铺面(首层连二层)”,变更为“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恒发花园沿街门市13号首层”。
二、公司名称由“潮州市宏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为“潮州市大众典当有限公司”。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