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30 11:18: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以叶树煌名字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南春路振德街宫前巷9号之15号、7号杂物间,《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列:粤房字第3983945号中的15号杂物间,建筑面积59.44平方米,四至:东至通道;南至14#杂物间、13#杂物间;西至巷;北至梯间。该不动产为叶树煌生前与配偶苏素吟的共有财产。
现继承人叶建荣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叶树煌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2022年 9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