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30 10:55: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李佳芬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潮州市彩虹东路胶南街粤海花园D区(二期)A6幢202房,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3018493号的《房地产权证》壹本。该不动产建筑面积:147.8平方米,四至:东至201号房、梯间;南至空间、梯间;西至空间、露台;北至空间。现李佳芬声明上述《房地产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遗失补发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