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政企 > 潮州市政府机构设置 > 区县政府 > 饶平县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拟对饶平县兴元米厂年生产大米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08 16:27: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饶平县兴元米厂年生产大米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饶平县兴元米厂年生产大米6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饶平县兴元米厂

建设地点

饶平县黄冈城东开发区(中心坐标:117°1′42.579″,23°40′9.219″)

编制单位

广西桂林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6664.88㎡,建筑面积13979㎡,系项目利用自有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包括1栋4层办公楼共1680㎡、1栋1层生产车间共2500㎡、1栋3层综合楼共2700㎡、1栋1层仓储车间共7099㎡,项目总投资为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大米6万吨。主要设备包括溜筛3套、比重去石机2套、永磁滚筒1套、胶轮砻谷拔2套、动力谷糙分离筛2套、沙辊碾米机1套、大米色选机2套、喷风碾米机2套、抛光机2套、白米分级筛2套、包装机1套、电子定量秤1套、防鼠防蝇防尘设备35套、稻谷储蓄罐8个、移动式输送带6条、谷物选筛3台、检验设备(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分析天平、物料天平、电子天平各1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在大米加工过程各产尘点(清理工段、去石工段、砻谷工段、谷糙分离、碾米工段、白米分级、色选抛光工段)共设计2组除尘风网,每组风网经风机抽风形成负压使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各风网配套的布袋除尘设备(各粉尘收集段收集效率约为95%,布袋除尘效率可达95%)处理,各个工序均配置集气管收集,接头均由封闭管道连接,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量较小,对外环境影响很小。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抽风管抽排后,再平均进入配套的2套设计风量为11000m3/h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引至15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大米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尾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粮食运输、装卸产生的粉尘通过4台设计风量为1000m3/h的可伸缩式集气罩和移动式袋式除尘器一体机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废气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饶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加强车间及厂区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必要的降噪处理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污染。经上述处理后,厂区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采用编织袋装好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临时堆放,交由环卫清运;谷壳作为副产品外售;米糠作为副产品外售;碎米、异色米统一收集后可外售农户作为饲料;废编织袋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逐日清运集中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关于饶平县的其他信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