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王佩銮生前与其配偶蔡关武共同共有,以王佩銮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西新路7号北幢1/6号门市, 建筑面积:17.51平方米,权属证号为: 粤房地证字第2368254号,房屋四至:东至梯间;南至5号门市;西至路;北至2/6号门市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蔡枫炫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 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