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3 15:36: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权利人李魁毅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潮州市新桥路153号二轻电筒厂宿舍一幢首层(幼儿园),证号列:粤房证字第146177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壹本。该不动产建筑面积:72.13平方米,四至:东至:梯间、通道;南至梯间、通道;西至通道;北至103房、梯间。现李魁毅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并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遗失补发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