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9 15:50: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潮金〔2022〕23号
潮州市枫溪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潮州市枫溪区皇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初审意见》及申报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陈惠明潮州市枫溪区皇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潮州市枫溪区皇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刘鑫煌变更为陈惠明。
由你局督促公司尽快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加强履职监督。
此复。
潮州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