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李汉坤生前单独所有,坐落于潮州市刘察巷1号102号, 建筑面积:19.15平方米,权属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105505号,四至:东至上西平路;南至101号;西至梯间;北至103号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李贵才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