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1 10:42: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谢玉纯与林克辉夫妻遗有以谢玉纯名义登记的下列两处不动产:1、潮州市义安路管巷24、26、28号之205号房,四至:东至空间、203号房,南至空间、206号房,西至206号房、梯间,北至207号房、空间、203号房,建筑面积54.9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085034号;2、潮州市义安路管巷24、26、28号之207号房,四至:东至空间、南至205号房、梯间,西至空间,北至空间,建筑面积54.9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列粤房字第3085036号。
现继承人林志明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两处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971130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