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5 15:04: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2]512号)、潮州市农业农村局《潮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潮农函[2022]97号)及《潮州市潮安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安农通[2022]42号)的文件要求,我区计划举办农技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开遴选潮州市潮安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任务:2022年度我区需培育农技人员50名,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不少于40学时,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二)课程要求:
1.参照部省级示范培训课程,并将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等纳入农技人员培训通用课程,融合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等培训方式;
2.组织农技人员到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省级以上电商基地进行现场教学,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高管主讲,并提供现场教学PPT课件。
(三)资金安排:从潮安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中安排农技人员培训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培训全过程所需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资料印刷、教师课酬、劳务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参观交流、培训机构遴选、专家评审验收费、宣传发动、专题报道、政策调研、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训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开支。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三)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近年承担过农技人员培训项目,有丰富的农技人员培训经验;上一年度存在培训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本次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上一年度有承担农技人员培训任务的,应出具上一年度培育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且培育任务不存在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合作基地情况、历年开展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等)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5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进行遴选(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永安路31号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苏少龙 联系电话:0768-2296075
(二)评审。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在潮州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初定为本次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认。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潮州市潮安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附件:潮安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遴选农技人员培训机构专家评审评分表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潮安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遴选农技人员培训机构专家评审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