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6 17:1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5〕24号)和《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粤民宗发〔2015〕21号),经学生申请、区民族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核,我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蓝塇妮,符合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资助条件,拟确定蓝塇妮为我区2022年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资助对象,现公示如下:
蓝塇妮,女,畲族,户籍所在地为:湘桥区意溪镇桂坑村,初中毕业学校为: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学,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18级,学制3年;大学(普通专升本):广州软件学院会计学专业2022级。
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潮州市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潮州市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电话:0768-2100069;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1206室;
邮政编码:521000。
潮州市湘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