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潮州政企 > 潮州市政府机构设置 > 区县政府 > 饶平县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拟对华能饶平大埕所城风电场补足容量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4 08:59:22 来源:潮州信息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能饶平大埕所城风电场补足容量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尾红绿灯路口交通执法楼六楼   联系电话:0768-8885244 传真:0768-8885244 邮编:515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能饶平大埕所城风电场补足容量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华能饶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高埕村等风门山

编制单位

长沙博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581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6万元,在华能饶平所城风电场项目拆除2台单机容量0.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饶平大埕风电场项目内拆除2台单机容量0.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在11#机组原机位上新安装1台单机容量4MW风力发电机组和在19#机组原机位上1台4.5MW风力发电机组。改造后华能饶平所城风力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49.5MW,华能饶平大埕风力发电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49.5MW。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设备噪声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污染物。

施工期措施: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避免对植物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合理绿化,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控制水土流失量;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后贮存,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期机械运行的管理与维护,减少废机油的产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由项目施工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运营期措施:风电机选用低噪设备,隔音防振型,变速齿轮箱为减噪型,叶片用减速叶片等;产生的危废由检修人员收集至指定的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废。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关于饶平县的其他信息推介